少数民族能生二胎吗?政策和实际情况
现在正在全面推行二胎政策,不少少数同胞也在关注二胎政策。少数民族能生二胎吗,也就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按照原来的规定,需要符合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者是夫妻双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的情形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如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者是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可以再孕育一个子女。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汉族,另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落户到少数民族一方,并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五年以上,所生的子女按有关规定被认定定为少数民族的夫妻同样适用前两款规定。
生育政策会因为不同的地区有所差异,不同的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也会有所不同。对于只有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情况,每个省都有一些规定,但是由于地区不同,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关于少数民族生二胎的规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是民族八省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八个省区对于少数民族夫妻生育而太的政策是有所不同的,但是都允许生育二胎,对于部分特殊情况的家庭是允许生育三胎的。但是具体的要求,还要根据当地的生育部门的要求进行。
2、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这些地方也有少数民族聚居区,都建有自治州或自治县,这些地区一般都有规定允许少数民族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
3、是除前两类以外的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除了以上两类省市,还有些地方有属于少数民族杂散居少数民族地区,所以在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时,都考虑了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北京、天津、上海都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少数民族夫妻可生两个子女;其他省也有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均可生两个子女的规定。
不同地区的政策会有些差异,少数民族的夫妻可以在决定生育二胎之后,到有关部门询问具体的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