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划生育到双独、单独、全面放开二孩,以及现在为“代孕合法化”营造的舆论声势!从接受辅助生育技术治疗必须提供由计生部门颁发的准予生育证明到现在只需夫妻双方作出不违反生育政策的承诺!难道我们国家的人口政策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部分媒体鼓吹和讨论的所谓迫切需求代孕的“高龄”女性,医学上定义女性超过35周岁属于高龄孕妇或高龄产妇,高龄确实易导致精子、卵子出现遗传问题,受孕机会降低,高龄孕妇也更容易流产,生产出现危险,产科并发症风险增加。以上这一系列问题,真的能通过“代孕”来解决吗?今天让我们详细解读“代孕”。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助孕中心钱云
代孕
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志愿方卵子)与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方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
代孕分类
我们这里不讨论通过直接发送性关系的“小三问题”。根据生殖细胞的不同来源,代孕具体分为四类:
1.精子、卵子来自夫妻双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宫;
2.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第三方捐卵提供,用体外受精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3.精子、卵子均由第三方志愿者提供,用体外受精的方法由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4.精子由第三方志愿者提供,卵子由妻子提供,用体外受精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注意,即使在所谓代孕合法的国家,也一般不允许代理孕母同时作为卵子的捐助者!
代孕的适应症
罗列目前医学上认为需要代孕的主流适应症:
1.子宫功能异常。比如子宫高度黏连,先天性无子宫,幼稚子宫,子宫切除术后等。
2.卵巢功能异常,但是能接受捐卵的情况。比如因为年龄问题或者卵巢早衰导致没有卵子或者卵子质量差没有办法受孕的情况。
3.自身由于各种不适合怀孕的疾病需要代孕的情况。比如女方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女方的染色体异常等疾病的情况。
4.一些特殊情况的群体。比如lesbian或者gay。
注意,在这四种情形里面其实除了子宫缺如需要代孕外,其它情形都存在争议!子宫功能,不适合怀孕的情形怎么评估?由谁评估?至少有三例外省外院子宫内膜被判死刑的在我这里顺利怀孕的,最近应该会有#好孕故事#跟大家分享!现在即使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如此严格,仍然有个别从业者为了利益最大化,扩大试管婴儿的适应症,已经出现只要患者要求签字就可以做试管,出现了输卵管政策性、倾向性通而不畅就可以做试管!
“代孕”一旦合法,乱相难以想象!
代孕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以及代孕。
卫生部科技司司长刘雁飞说:“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
代孕带来的危害
目前医学界及社会伦理和法学界都一直在讨论。我国对此领域的监督非常严格,但还是出现了许多违法的代孕机构,利用患者求孕求子的心态,无视伦理,赚取暴利。
1.代孕网站良莠不齐。代孕网站自称:没必要去注册公司;租个门面太招人显眼,所以就没有正规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也不需要什么培训,能聊天就行!
2.代孕妈妈权益无保证。几人同住一室,行动和想法都要限制;不能告诉家人在哪,不能和亲人见面。如果难产死亡,家属仅能得到十来万的赔偿。而中介的费用、利润甚至比毒品还高。
3.代孕子女法律地位无保证。通过体外人工授精而生育的子女,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冲突较大,矛盾错综。引发的道德与人伦更加发人深思。
5.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对传统的生育观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战。
高龄不孕与代孕
现在部分媒体鼓吹和讨论的所谓迫切需求代孕的主要是针对“高龄”女性。高龄女性“子宫”真的也高龄?代孕真的能解决这部分人的生育需求?五六十岁真的有必要生育吗?
首先我们要了解影响高龄不孕的主要因素:1.配子质量下降;2.高龄女性身体子宫器质 性病 变。
其实高龄不孕的问题主要在于卵子的老化,目前实施的限制性卵子捐赠就能够部分解决问题。赠卵周期妊娠率高达40%左右,通过赠卵及外源雌孕激素支持,60岁以上的女性都有可能自己孕育子代。近期就有报道:“64岁失独高龄产妇生下7斤4两男婴”。所以我们更倾向于考虑供卵渠道的多样化以及单身男女生殖细胞冷冻合法化。当然高龄妊娠所带来妊娠并发症也不容易忽视,其实对于五十岁以上的女性我们的专业建议就是不要再尝试怀孕。
“代孕”解决了谁的需求?
现在黑市代孕的价格基本在30-50万,这个价格还不包含手术的费用,多胎或者剖腹产还要加价,所以一个治疗过程下来到最后抱到孩子总价应该不会低于一百万。现在来医院或者黑市寻求代孕的大部分都不是因为子宫问题,几乎都是考虑不愿意自己生产,要保持体形;或者找年轻漂亮女性的卵子,所以地下黑市的代孕和非法供卵几乎是相伴的!
毫无疑问,可以选择代孕的肯定是经济条件优越,社会地位较高的阶层。而代孕女性通常很贫穷,一次代孕,所得二三十万,甚至可能更多;一些已婚育妇女,急需改善家庭经济,于是走向代孕市场;一些没有生育的女性,身体条件良好,被许以高价码,也步入其中。无论如何,这些人大都属于弱势群体。不是为了钱,谁愿意冒十月怀胎的风险?不要告诉我有高尚的共产主义战士愿意自愿免费哦?
显而易见,开放代孕会造成富裕者对贫穷妇女的剥削。因为能够使用这项技术的人多是经济上较富裕的人,而愿意代孕的人往往是在经济上处于劣势的人。学者玛奥沃德认为:弱势女性可能在无法自主掌控的经济和情感的压力之下去从事代孕。更有研究表明在美国从事代孕的妇女多数是贫困和低教育水平的女性:42%的女性是失业者或接受社会福利金补助者,73%是高中毕业或教育程度更低的女性。在美国这种发达国家都出现这种现象,那么在中国就更加严峻了。
我为什么坚决反对“代孕”合法化!
1、不利于保护妇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权
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如果一味放任委托双方自由协商,欺诈、胁迫代孕生育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这必将侵害妇女生育自由权,如果协议对代孕妈妈的限制过多并实际履行,也侵害了代孕妈妈的人身自由权。为了防止意外,现在黑市代孕女性的人身自由是被剥夺的,不能交男朋友,绝对禁止性生活,不能会见家人。如果代孕合法,这些代孕者怎么合法管理?谁来管理?
2、不利于维护代孕子女的利益
代孕的孩子出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地以代孕协议主体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主张代孕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消;或者代孕子女为残疾子女,委托方以根本违约为由欲解除合同,都将会危害代孕子女的利益,也会给予社会增加负担。如果代孕合法,拿身体和伦理作为要约的合同能避免这些问题?
3、妊娠期风险无法预估
代孕的过程,能顺利产下婴孩,拿走报酬的,情况还算是好的。如果在代孕过程中发生各种问题,如孕期 糖尿病 ,多胞胎婴儿,畸形儿,甚至是难产,等等的一些情况,谁来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如果合法代孕,这些风险谁来评估?这些风险谁来承担?。
4、容易引发社会纠纷
在代孕期间代孕妈妈是否有权自主决定 人工流产 ,在孩子出生前委托方死亡或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和生活安排如何处理,代母在怀孕过程中一旦产生意外或代孕婴儿有缺陷是谁的责任,酬金代孕中的费用在何种情况下才完全给付,都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和代孕子女的利益,如果任由双方自行决定,便很有可能引发社会纠纷。
5、无法杜绝金钱交易
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子宫是制造商品的机器?不孕夫妻的无奈?代孕妈妈的可悲?金钱与交易、道德与法律、医学与伦理,这些问题全都纠结在一起也抵不过利润的诱惑。如果代孕彻底开放,在人性的贪婪和高利润的刺激下,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代孕市场化,子宫商品化,生殖商业化。代孕妈妈的权益根本无法得以保障。而代孕也将沦为某些人或者机构手中的牟利工具。
6、代孕母亲的出现产生很多伦理方面的问题
按常理来说,怀孕的女性应是婴儿的母亲,但以科学的角度来说,怀孕女性的子宫仅是胚胎发育需要的“土壤”环境,因此在人的情感方面就会使人产生困惑。代孕母亲在技术上来说是没有任何困难的,但由于人是感情复杂的动物,因而应当谨慎慎重。
最后我承诺,即使有朝一日我们国家实施代孕合法化,我作为一线工作者将不支持,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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