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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文章写 “ 胚胎移植数量 ”,其中提到了我国对移植胚胎数量的要求,也提到了美国制定的新指南划分类别细节更多、更个体化、实用性更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科肖宇
比如我国现有的全国性规范还是在 2003年制定的,规定:「 每周期移植胚胎总数不得超过 3个,其中35岁以下妇女第一次助孕周期移植胚胎数不得超过2个。 」
而美国生殖医学会( ASRM)与辅助生殖医学会(SART)联合发布“胚胎移植数目指南”上一次是在2013年,最近是 2017年更新 ,更能体现与时俱进的理念。
胚胎移植术最关键的两点,一是要 尽可能使单次移植成功率最大化 ,另一是 尽可能移植更少的胚胎,避免多胎妊娠产生 , 移植胚胎的数量取决于两者间的平衡 。对不同年龄、不同胚胎、不同病情的患者而言,以上两点的平衡点是不一样的,因此,不同于我国《规范》的“一刀切”,ASRM与SART的这份指南对各个可能的细分类别分别做出了数目上限规定。
首先我们先认识一下文中对于患者 “ 预后良好 ”的判定标准:
新鲜胚胎移植: ( 1)整倍体胚胎;(2)预期有1个以上优质胚胎可供冷冻保存;(3)既往行IVF活产史。
冷冻胚胎移植: ( 1)整倍体胚胎;(2)已有第5天或第6天囊胚冷冻保存;(3)第1次冷冻胚胎移植周期;(4)既往行IVF活产史。
以上情况,只要符合一项,即属于 “ 预后良好 ”;而如果全部不满足,则属于“ 预后不佳 ”。
接下来就好对各个类别人群的胚胎移植数量上限进行分析了:
整倍体胚胎
由于整倍体胚胎非常高的妊娠率,不论人群,不论是否囊胚,不论预后如何,均只能移植 1个胚胎。
预后良好其他标准
35以下、35-37岁人群,不论是否囊胚,均只能移植1个胚胎;
38-40岁人群,囊胚最多移植2个,卵裂期胚胎不能超过3个;
41-42岁人群,囊胚最多移植3个,卵裂期胚胎不能超过4个。
预后不佳
35岁以下,不论是否囊胚,均不能超过2个胚胎;
35-37岁,囊胚最多移植2个,卵裂期胚胎不能超过3个;
38-40岁,囊胚最多移植3个,卵裂期胚胎不能超过4个;
41-42岁,囊胚最多移植3个,卵裂期胚胎不能超过5个。
预后不佳的患者第 1次移植时,可以在对照“预后良好”的相应要求胚胎数上,增加1枚胚胎;而又有多次移植失败的,可以继续增加1枚胚胎。但总数不能超过上述规定的上限。
特殊病情
患者合并特殊病情(如 疤痕 子宫、 子宫畸形 、 高血压 病等),多胎妊娠可能明显增加疾病发病率或加重病情的,只能移植 1个胚胎。
为什么没有 43岁以上妇女?
43岁以上妇女的现有资料还不充足,不足以得出统一的意见。因此,在决定这类非常高龄妇女的移植胚胎数量时,更需要谨慎地权衡利弊。
其他情况
供卵周期 的胚胎移植,在参照上述标准时,使用的应当是 “供卵者”的相关信息,而不是“备孕者”;
冷冻胚胎移植周期 ,在参照上述标准时, “年龄”的判定应该使用患者最初“接受胚胎冷冻”时的年龄。
虽然美国的标准我们不能照搬,但毕竟ASRM在生殖医学界仍是我们的灯塔。细细品味指南的细节,能咀嚼出其中特有的专业、谨慎、人性化的味道。临床工作中,虽然我们有各自的规章制度,但这种理念仍是非常值得融会贯通的。
最后,送上一张“ 胚胎移植数目判定流程图 ”。
参考文献:
《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筛查技术专家共识》编写组.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筛查技术专家共识[J].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2018,(第2期).
Practice 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 Electronic address: ASRM@asrm.org., , Practice Committee of the Society for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2017). Guidance on the limits to the number of embryos to transfer: a committee opinion., Fertil. Steril., 107(4), 9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