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我们会经常遇到癌症患者,大多数 妇科癌症 的诊疗方案都有相对成熟的规范或专家共识,尽管每年都有更新。然而,对于癌症患者病情告知,除了法定的义务外,多数大夫主张先告知患者家属,并征求家属意见,是否告知患者,以及告知多少,至于如何告知,大夫会结合患者情况以及大夫的主观认识确定。总之,医护人员告知的主要目的是尊重患者、尊重患者生命。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刘东光
既然要尊重患者、尊重患者生命,我们大夫就一定要讲实话、讲真话,不过讲实话、讲真话,不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是有限度地讲,依据患者对疾病的认知和心理承受程度讲。这是大多数患者家属也能够接受的方式和方法。
无论家属表示不告诉患者病情,还是部分告诉患者病情,拟或直接实事求是地告诉患者病情,都是出于对患者保护的心理出发的,但未必是患者需要的。对癌极度恐惧的患者,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后,有可能一蹶不振,惶惶不可终日,对待这样的患者最好还是不要告知实情,或者在告知中用“ 肿瘤 ”、“肿块”代替“癌”。对于多数患者在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后,经过2周到2个月时间都是能够接受现实的,然后才能积极配合大夫治疗,否则,如果患者不知道自己罹患癌症,或者疑惑过程中,她们会抗拒治疗的。
一旦确诊为癌症,此时,患者、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是站在一起,携手共同面对疾病,为了患者生存期和生存质量与癌症抗争。
作为医护人员来说,要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先了解和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才能进入实质性沟通阶段,即治疗方案的决策阶段,最后的抉择还是由患者本人确定。才是真正做到尊重患者、尊重患者生命。
作为患者家属,更应该充分理解和征求患者意见,能否替代患者健康权。如果能够替代患者的健康权,就需要完善相关的授权,即委托书的签署。这是尊重患者、尊重患者生命的基本步骤。
作为患者需要直面疾病,充分考虑自己要的是什么?如生存期更重要,还是生存质量更重要,拟或需要兼顾生存期和生存质量。而不是逃避现实,拟或否认现实,做一只“鸵鸟”“掩耳盗铃”。只有这样才能够落实对自身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最终才能赢得尊重。